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文件苏人发〔2016〕49号关于批准《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通知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批准,请予公布施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2016年6月30日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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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2021年3月1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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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2015年10月20日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制定2015年12月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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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八号)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2021年3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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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 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2021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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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1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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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9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月29日 北京市诊所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诊所的备案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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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苏北运河船舶信用管理办法
苏北运河船舶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北运河船舶信用管理,规范船舶运营行为,鼓励船舶信用(守信)经营、遵章守纪,维护苏北运河良好的通航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苏北航务管理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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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
(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 第三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四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第五章 信用服务行业发展 第六章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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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 第三章 社会信用信息披露 第四章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第五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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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