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离婚,家庭分裂,最受伤害的莫过于孩子。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父母以离婚为借口拒不支付抚养费,法官沟通概不配合,在此情况下,法院是如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近日,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执行和教育感化,成功执结了一起拒付子女抚养费案件。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婚姻家庭纠纷诉至前郭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需每月月底给付其与徐某婚生子女抚养费400元,直至子女成年。然而,自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却一直未予履行抚养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徐某向前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有收获。随后,执行法官与王某多次进行电话沟通,做思想工作,耐心向其说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但王某强硬表示“就是有钱,也不支付”“就是把我抓起来,我也不履行”,态度十分消极。于是,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态度十分嚣张的王某,执行法官直接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依法执行司法拘留15天,而且司法拘留并不代表可以继续拖欠抚养费,执行完毕司法拘留仍然需要履行义务,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教育感化下,王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支付了2019年至2022年共4年的抚养费19200元。至此,这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妥善执结。

    专栏
    2023-05-08
  • 近日,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远赴异地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案是件“骨头”案,申请人贾某诉被申请人叶某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叶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申请人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传唤被执行人到庭,但被执行人行踪不定,查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不到场,拒不配合,让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执行工作一度受挫,但执行干警没有气馁,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称在长春市发现了被执行人叶某行踪,需立即前往该地。“案情就是命令”,执行局迅速集结队伍,快速分工合作,在极短时间内准备好外出执行的案卷材料和执行法律文书,安排精干力量驱车前往目的地。清晨五点四十分,天刚蒙蒙亮,干警们整装出发,历经4个多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涉案人所在地,成功将被执行人叶某拘传到案。回到院里,干警们轮流对其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耐心地释法明理,并组织其与申请人协商,叶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当即联系其家属筹款,当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贾某17万元,转账之后,叶某的表情一改之前的凝重,笑着说:“真是无债一身轻!这下我心里没负担了,可以回去好好做生意了。”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昼夜前行,初心不改。凌晨一点,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灯仍亮着,执行干警们还在做着后续工作,而这也是执行干警在执行路上的缩影。灯火阑珊,信念执着,镇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24小时不“打烊”,执行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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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4
  • “锦旗早就做好了,要不是因为阳了早送来了,谢谢法官解决了我的忧愁!”1月9日,室外数九寒天,可在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一楼大厅却出现了一幕暖心画面,两名环卫女工笑呵呵地将印有“公正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抚松县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手中。王某梅是一名环卫女工,2022年3月疫情防控期间,在所负责的小区与涉案第三人王某国乱倒垃圾问题双方发生口角,进而升级到了肢体接触,随即王某国报警。抚松县公安局根据治安责任划分对王某梅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王某国就身体权纠纷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王某梅给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2万余元。因为工作而与居民发生矛盾却成了被告,越想越气,遂王某梅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官撤销抚松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抚松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该案后,组成合议庭认真分析研判,一致认为该案还涉及民事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于是,承办法官针对该案多次进行调查了解,在了解掌握全部事实后,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你们之间的问题其实并不大,究其根源都有过错!都让一让这事儿也就过去了!”法官调解时说。“其实我并不差那2万块钱,主要是其态度一直不好,这让我很生气!”王某国气愤地说。“大哥?我当时心急也是为了工作,如果小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好单位也会追究我的责任!所以情急之下言语上、动作上有些出格请你原谅!‘对不起啊’我今天向你赔个礼!”王某梅向王某国中肯地说。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疏导、释法明理,总算将矛盾积怨化解,当事人也在一片和气中握手言和,王某国也撤回了对王某梅的民事诉讼,王某梅也撤回了对抚松县公安局的行政诉讼。就这样,一场行政附带民事案件,在行政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据了解,2022年以来,抚松法院全面实施“法官进网格”便民诉讼服务机制,并按照“一员多格”的方式累计选派18名员额法官入网格开展工作,有效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及矛盾多元解纷。同时,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化解涉及民生、国有资产流失、房屋征收、行政补偿等行政争议案件17件,化解率100%,发出司法建议2份,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1次,为“基层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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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6
  •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一座营镇人民群众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社会信用环境,10月19日上午,梅河口市一座营镇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诚信宣传工作小组,在辖区内开展以“发扬诚信精神,守好信用行为”为主题的信用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中,镇宣传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过往的辖区群众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倡导公民要诚信待人,弘扬中华民族文明和谐、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活动现场,宣传人员给来往的群众发放诚信知识宣传册,耐心细致宣讲哪些行为会记入不良征信记录、不良征信行为会产生哪些消极影响、如何规避不良征信风险等,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从自身做起,使讲诚信成为人们的普遍自觉行为,做一个诚信公民。 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营造了严守信用的浓厚氛围。全镇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外部宣传,筑牢信用防线,为建设诚信一座营增添更多正能量,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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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5
  •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化市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走进校园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成效。本月辉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如下:为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苗成长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校园法治建设,不断增强孩子的法治观念,辉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课堂进校园”为着力点,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乡镇学校,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别走进各乡镇幼儿园、小学及中学,为孩子们进行普法,以“远离校园暴力”“杜绝校园欺凌,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明确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校园暴力带来的后果以及哪些校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等,让孩子们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小学生有些即将进入青春期,但对社会认知仍处于懵懂状态,授课检察官从在校学生常见违法犯罪情形和典型案例入手,详细阐述了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经更改为12周岁,与同学进行了互动问答,孩子们都很积极抢答。活动最后,校长聘请检察官为学校副校长并为其颁发聘书。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主要告诉学生们在面对校园暴力时,告诫学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从小事情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远离不良人群,遵守学生规范和弟子规,养成良好习惯。该活动以中小幼学生法治宣传为契机,更好地推进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检校共建长效机制,打造具有辉南特色的法治课堂进校园机制,后续会通过更多活动,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师生们努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为青春扬帆,为梦想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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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5
  • 按照《2022年白城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白城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防止我市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思想和全国生态文明保护大会要求,近日,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及重点容易产生污染物的船舶进行了联合检查。市联合督导检查专班分别对大安、通榆有载运船舶地区污染物处置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出动联合检查组2组次,执法人员13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船舶7艘,船舶修造厂1户,通过检查各地相关单位均能够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能够规范使用填写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各县市区营运船舶污油桶、生活垃圾桶设施齐全,在船舶明显位置张贴垃圾告示牌等,大安港设立废机油废污物收集处置房屋,吸油毡、围油栏等应急救援设施齐全,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船舶私自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单位明确了责任分工,深化监管,加大了营运船舶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此项任务作为信用体系一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公示,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发挥支队诚信建设示范作用。

    专栏
    2022-10-25
  • 共:1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