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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赋能妇女就业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助力妇女就业发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为女性创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提升妇女就业发展能力。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的融资支持,探索“培训+信贷”模式,支持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金融知识素养。意见强调,要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夯实妇女就业发展的健康基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各阶段妇女需求,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推广“四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提高覆盖范围。完善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支持创新妇女灵活就业保险,加强商业保险与生育保险有效衔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妇幼健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意见要求,要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提升获客、风险评估能力和贷款审批效率。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充分整合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信息,优化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分险支持。综合运用风险代偿、财政贴息、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健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的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与宣传推广。
专栏2026-07-08 -
近日,公安部公布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典型惩戒案例,涉及出借银行卡、出租支付账户、非法网络引流等多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相关涉案人员不仅被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还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梳理这五起案例不难发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早已形成分工明确的完整黑灰产业链。一些人因贪图小利,沦为电诈团伙的“工具人”:有的出借、出租个人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诈骗团伙转移涉诈资金;有的搭建“手机口”提供通讯支持,将境外诈骗电话伪装成本地号码,降低受害人戒备心理;还有的批量组建网络社群,为境外诈骗团伙精准引流拓展“客群”……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辅助行为,实则打通了资金流转、通讯传输、客源获取等关键环节,成为电诈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推手。针对电诈犯罪链条化发展的治理难题,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打击电诈帮凶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2022年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织密了法律防护网;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则进一步丰富了打击治理的“工具箱”。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相关涉案人员在承担刑事、行政责任之外,还受到金融、通信、信用等多维度惩戒,具体包括非柜面资金操作受限,名下电话卡及互联网账号功能被管控,并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措施环环相扣,切实实现了“一处涉诈、处处受限”,对心存侥幸的潜在违法人员形成了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会同有关部门对两万余名涉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源头治理和前端管控成效持续显现。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反诈从来不是某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既需要监管部门严把行业关口,司法机关重拳出击,网络平台压实主体责任,也需要每一位公民守住法律底线,做到不听不信不贪恋,不为蝇头小利所诱,不被虚妄捷径所惑。唯有凝聚各方合力,构筑起坚实的全民反诈“心”防线,才能让“天下无诈”的美好愿景在法治护航与全民共治的格局中逐步变为现实。
专栏2026-07-08 -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扩大开放,为外资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吸引外资基本盘。前5月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在华投资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介绍,从规模上看,当前我国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到2025年底,外资企业数量达到53.3万家,与2020年底相比年均增长4.5%。到2025年底,存量外资规模已接近4万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有8000多家外资企业增加对华投资,同比增长超过10%。今年1—5月,有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投资。中国吸引外资仍具较强韧性“这些年,外资有进也有出,但是总体来看是进大于出。”凌激介绍,目前,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依然保持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中国始终是全球主要的跨境投资目的地。这些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量,总体保持在1000亿美元以上,但是有所波动。今年1—5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下降8.6%,但降幅比去年同期收窄4.6个百分点,而且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可以说,我国外资增量总体稳定,充分说明中国吸引外资仍然具有较强韧性。凌激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持续发力。在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制造业领域的限制措施已经“清零”,接下来重点要解决“准入”后的“准营”问题,要着力解决“大门开、小门不开”的一些具体问题;服务业领域,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将重点推动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云计算、独资医院、生物技术等开放试点谈及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王亚表示,将放宽市场准入。202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选取部分地区率先开展云计算、独资医院、生物技术等3个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商务部将在全面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上述开放试点。根据《行动方案》,商务部将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等。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商务部修订出台了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延续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有关科研用品的免税政策,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接下来,商务部将继续加大政策供给力度,鼓励外资参与服务业融合化、数智化转型升级,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助力我国服务业扩容提质。以试点示范放大辐射作用。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省市主动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细,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带动作用。适时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负责人荆琴表示,将塑造引资新优势,全面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帮助外资企业更好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让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得“更好”。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试验田”作用,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适时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让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空间“更广”。一视同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实施凌激介绍,据统计,今年1—5月,批发零售业吸引外资同比增长22.6%。多家餐饮和零售的外资企业持续加大在华布局,拓展门店。下一步,要一视同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离境退税、有奖发票试点等政策实施。积极支持外资企业通过进博会、服贸会、投洽会、消博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提高高品质供给。同时,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城市商圈的改造提升工作,举办首发首秀首演等活动。支持外资进一步参与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王亚表示,为支持外资进一步参与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多项措施,回应外资医药企业关切。
专栏2026-07-08 -
眼镜制配在于精准,计量不规范导致数据偏差会直接危害视力健康。验光设备的微小计量误差可能会转化为严重的视力伤害,特别是对青少年、老年人这“一老一小”群体的危害尤为突出。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眼镜制配场所全链条计量监管的通知》,加强对眼镜制配企业眼镜生产、配制、销售、维修等全链条计量监管,不断规范眼镜制配市场秩序,优化眼镜制配消费环境,培育一批诚信计量单位,推进眼镜制配经营者计量能力建设,提高眼镜制配精准性和服务质量,守护“明亮视界”。据介绍,通知要求聚焦五大方面统筹推进全链条监管。一是主体制度与人员管理。核查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建立落地情况,检查计量管理人员、验光配镜专业人员配置、持证上岗与常态化培训落实情况。二是强制计量器具管控。查验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强制检定设备登记备案、周期检定管理,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违规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等违法行为。三是生产经营设备与数据管控。核查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和成品眼镜生产者顶焦度、透过率、厚度等检测设备配备及量值准确性,规范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经营门店检测设备配置、进货验收流程,保障全链条计量数据真实精准。四是经营全流程计量规范。覆盖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全过程,排查计量记录缺失、数据失真、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五是消费维权处置机制。规范投诉举报登记、核查、处置、回访全流程,快速处置配镜计量相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消费计量纠纷。根据通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的规范性: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舆情反映热点、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等,完善监督检查对象清单(应涵盖眼镜制配涉及计量活动的各类主体)和实施监督检查的人员名单,规范监督检查流程,统一监督检查标准;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眼镜制配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及时响应、处置其合理、合法的诉求;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实现行政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坚决遏制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大力推进精准、靶向监管。
专栏2026-06-25 -
“当前,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拓展。主要表现为以制度型开放为方向,以各类主体真实经营和资产配置需求为牵引,以人民币跨境使用为重要载体,以跨境资本流动全链条管理服务为支撑。”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日前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未来要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上推进开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围绕“四个深化”持续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朱鹤新表示,面对更加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更加广泛的地缘经贸调整、更加深刻的产业技术变革,全球资本流动呈现出‘波动、分化与韧性’的新特征。“我们坚持全方位开放合作,依托跨境资本双向流动,将中国的创新生态、产业能力和金融服务,与全球高效联通,与各国共享发展红利。”朱鹤新表示,一方面,全球创新资本配置中国的动能增强;另一方面,中国正在为全球提供更多耐心资本。在中国与全球资本流动双向互动中,人民币金融纽带功能持续拓展。朱鹤新介绍,202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超1000亿美元,其中,高技术产业占比约1/3,医疗器械、航空航天业利用外资增速分别达42%和23%;2026年一季度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股票市值约6000亿美元,其中,持有信息技术行业市值约900亿美元;我国企业和机构对外投资中,投资周期长、经营属性强的直接投资占比较高,2025年达45%;我国对外投资存量连续9年稳居全球前三,遍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占比,已上升至60%左右。“近期,我们将以更实举措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朱鹤新介绍,在2025年已出台9条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基础上,新增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发挥存量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全面改革FDI跨境政策,更好地服务各国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在2026年已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境外放款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对外直接投资(ODI)、外债等汇兑管理,优化外汇贷款、跨境股权激励等制度,发放新一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具体到资本项目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近年来,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政策持续完善,有力支持跨境资本流动双向增长、结构优化。2025年末,我国经营主体对外资产存量达8万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达4万亿美元,外资持有境内股票和债券市值超1万亿美元。朱鹤新表示,面向未来,在制度型开放深化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开放制度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保持政策跨周期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升证券发行市场开放度,推动证券交易市场开放规则与国际基本接轨,推进开放渠道整合、制度优化和规则统一,提升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在主体便利深化方面,进一步从“单项业务便利”向“经营主体便利”转变,从“事前审核”向“事中监测和事后核查”转变。对经营稳健、信用优良主体,给予更高便利度。在本外币协同深化方面,推动外汇管理与人民币跨境政策更高效协同,支持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丰富人民币投资和避险产品,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稳定制度支撑。在全链条管理服务深化方面,通过更系统的开放政策、更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更完善的治理框架,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不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未来,将引入更多外资参与者,支持创新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增强市场活力和韧性。“总的看,资本项目开放是涉及多重目标、环节和约束的系统工程。需协调各方力量,凝聚多方智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谋划和推进。”朱鹤新说。
专栏2026-06-25 -
为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强研究论证,起草形成《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7月17日公开征求意见。近段时间以来,外卖平台“拼补贴、拼价格、控流量”问题突出,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外卖骑手、消费者利益,挤压实体经济,加剧行业“内卷式”竞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外卖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调查、评估发现,我国外卖平台存在利用资本优势抢占市场、裹挟平台内经营者参加补贴、导致行业非理性竞争等问题,亟须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引导外卖平台依法合规经营,开展良性竞争。《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总体原则,不得以开展长期、大额补贴的手段和方式,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二是明确具体要求,不得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补贴活动或者承担补贴成本,不得利用资本优势实施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三是明确监督措施,开展补贴活动前和实施补贴后向社会公开,并明确公开的主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明确法律风险,提示外卖平台补贴行为应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违法违规开展补贴活动的法律后果。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抓紧制定出台,规范外卖平台补贴行为,促进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专栏202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