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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随着11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山东禹城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贩卖实名制网络账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该案历时一年侦破,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50余人,涉案金额200万元。微信上倒卖实名App账号警方循线索破案这起案件的线索是禹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里倒卖各种App账号,并从中非法牟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App账号都是实名的,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条黑色产业链,随即开展深入调查。民警通过侦查,锁定了辖区居民张某。将张某抓获归案后,经审讯得知,张某是中间商,在有买家找他的时候,他便联系上线购买实名账号,之后加价卖给买家。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张某交代,其自2024年开始,在宋某、李某等人处购买各类实名认证的App账号,价格大概50元到60元一个,每个App账号大概能赚取10元到20元,违法所得达60余万元。据张某交代,他倒卖的那些App账号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河南某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徐某,另一个则是专门招聘兼职人员的李某、宋某,两人均开设有相关的工作室。得知情况后,民警赶赴外地,首先对徐某展开了抓捕工作。民警突审得知,徐某使用的都是一些贷款无法办理成功的客户的信息,这部分客户由于贷款业务办不成,徐某就得不到相应的提成,于是就把他们的信息用于了实名认证各类App,以获取利益。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徐某除了把实名认证的App账号卖给张某之外,还卖给了刘某。刘某系东北的一个号商,将这些账号出售给了一些医院的引流公司,包括一些医美的引流公司。引流公司通过使用这些账号进行宣传活动,还卖给了一些网络水军进行引流、点赞、增粉等,制造一些虚假的流量。与此同时,民警通过调查,成功将开设工作室的李某、宋某抓获归案。随着几人的落网,一个更为庞大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条逐渐浮出水面,人员涉及兼职工作室、中间号商和最后的买家。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犯罪嫌疑人李某除了将实名认证账号卖给张某之外,还卖给了安某、肖某、陈某等人。经过我们研判发现,肖某属于某号商,肖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将这些实名认证的账号卖给了境外的赌博公司和诈骗团伙。盗取个人信息犯罪分子花招频出网络账号实名制本是规范网络行为、筑牢网络空间安全防线的关键举措,然而在利益驱动下,催生出了一条借助实名账号进行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这些被非法倒卖的实名网络账号,正沦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身衣”。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获取到这些实名的网络账号的?民警介绍,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注册网络实名账号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给客户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偷偷将客户信息用于注册网络实名账号。第二种是犯罪嫌疑人利用自己开设的所谓“兼职”工作室,打着“日结、高薪”的旗号招聘兼职人员,其实就是让兼职者实名认证注册各类App账号。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宋某进行抓捕时,其工作室里正好有人在做“兼职”。同样,在李某的工作室里,也有不少做“兼职”的市民群众。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庞祥金:通过现场询问,我们发现兼职人员主要是在校的大学生、在家带孩子的宝妈以及退休的老年人。他们普遍没有固定收入,通过这样的兼职每天挣100元至200元。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这些工作室倒卖给了他人。民警了解到,这些参与兼职的人员,一般是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或者当地的一些招聘网站、路边摊位等方式了解到招聘信息,为了临时挣个生活费,就联系到对方参与兼职工作。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文彬:工作室老板会说需要推广各类App,让市民提供自己的手机和身份证件。随后,工作室老板会拿着这些证件,按照上家的指示注册各种App。由于市民当时就在现场,手机接收验证码后再输入身份信息,就把各种App实名认证了。这些实名认证的账号,通过层层流转,流到了不同上家手中。网络账号被盗用沦为违法犯罪“隐身衣”民警了解到,这些受害人的网络实名账号,经过中间商的层层转卖后,最终被用于发布违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充当网络水军扰乱网络秩序,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禹城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文彬介绍,直播公司、直播团队为了增加流量、吸引眼球,经常发布违规内容,平台会封号,所以他们需要大量实名注册的App账号。还有就是网络水军、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为了规避警察打击刷屏、控评,也需要大量实名注册的App账号。民警经过大量调查工作,奔赴全国20多个城市,陆续抓获涉案人员50多名,其中部分涉案人员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4人,逮捕6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警方提醒大家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包括手机短信验证信息、身份证件信息不要贪图小利泄露出去避免被他人使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专栏2026-05-18 -
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自媒体“陪跑”服务悄然兴起。不少机构宣称,可帮助创作者从零开始建立账号,提升影响力并实现变现。近日,多名受访者向记者反映,“陪跑”机构在签约前往往以“快速起号”“月入过万”“精准变现”等极具诱惑力的话术吸引学员,但实际服务质量与承诺脱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学员在缴纳费用后,并未获得对方承诺的服务水准,维权遇阻。“陪跑”成“虚跑”相关乱象亟须关注。2025年12月,做语文培训工作的00后王萌(化名),为提升小红书账号流量,找到一个名为“星洁老师”的博主咨询“陪跑”服务。几番沟通,当月25日,她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一家咨询工作室签订“陪跑”合同,缴纳首月费用2980元。“交完钱之后,她让我跟她的运营(人员)对接,让运营(人员)带我,每周告诉我怎么拍。”王萌说。在云南从事英语培训工作的85后胡敏(化名),也被该博主“一个月就可以起号,通过小红书获得客资”的承诺吸引,于2026年1月12日签订合同,缴纳2980元学费,“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做流量推广,扩大招生范围”。然而交钱之后,两人发现,实际服务与对方承诺相去甚远。胡女士说,机构仅要求她们完成账号注册、完善信息等基础操作,提供一些对标账号让其模仿,并未教授有价值的运营技巧。胡女士觉得,自己花钱是想学“真本事”,但这些账号和信息自己在网上就能找到,也不需要花钱。“直接在网上讲题,谁还来找我花钱上课?可运营还是让我拍讲题视频。”王萌对此感到很不满意。4月11日晚,记者联系到上述工作室经营者曹某。她表示,已提供相应服务,对网上的质疑不作回应。记者于次日加入相关微信群再次发问,很快被踢出群聊。4月15日,记者以“英语老师”的名义联系上该团队一名男性客服。他介绍,“陪跑”业务一般合作3个月,第一个月是“起号期”,“账号能达到一两千粉丝,后台能有很多咨询,这个肯定没问题”;第二个月是“转化期”,把咨询转化成生源;第三个月是“打磨期”,双方沟通如何更好变现。“我们把选题给你,跟你说怎么做,脚本都给你准备好,你这边直接执行就可以了。”这名男性客服承诺,到时会组建专属服务群,剪辑师、文案专员都在里面,会给出专业建议。受访者均表示,该团队类似的承诺与他们实际经历不符,“签合同前的承诺和实际服务相差非常大”。胡敏表示,交费之后她按照机构指导运营账号,但账号流量始终没有起色,曝光数和观看数反而有所下降。2026年2月7日,胡女士在服务群中要求退费。当天,“老师”私信回复她:“直接走法律程序吧,我们合作这么多老师,这种情况我们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此后,胡女士无法再联系到对方,从2月9日到3月28日,她发送的多条消息均石沉大海。天眼查显示,这家咨询工作室已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原因是“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黑龙江某高校大三学生曹同(化名)也遭遇过类似情况。2023年11月,他无意间点进一个主播主页,该账号有3000多粉丝,简介写着“教学简单,小白、宝妈私信可做”。他私信咨询后,对方邀请他参加一场40多分钟的线上课程。授课者称,前5名付100元定金者,3090元就能拿下原价4000多元的课程。曹同交了定金、付了尾款。但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当时压根就没想到合同,双方也都没提这回事”。机构承诺会教他运营账号、提供素材。曹同付款当晚,在“老师”指导下,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发了一个“老师”转来的视频。第二天上午,让他颇为惊喜的是,这条视频获得十几万次播放、1000多点赞、200条评论。他继续按照“老师”指导,按时发视频。可一周后,“我发的视频播放量直线下滑,只有100多”。曹同称,“老师”之前还承诺,“一个月轻松涨粉10万+”“一部手机在家实现月入1W+”,但自始至终仅向其提供视频素材,并未教授涨粉、粉丝维护等核心技能。在曹同提出退款后,对方初期同意,后续却失联。他发送的数十条消息均无人回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查到不少类似案件。2025年2月20日,陈某为学习自媒体运营技能,与四川省南江县某中心签订《私教服务合同》,并支付3万多元学费。合同签订后,陈某称该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授课并提出退费。退费过程不顺利,陈某将南江县某中心起诉至法院。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合同约定“二对一单独指导”“每月一对一授课4节”。但南江县某中心对接人孟某通过微信回复陈某:“我们的私教学员根本就没有什么一个月4节大课给大家上”。通过双方的聊天内容,足以认定南江县某中心未按照合同进行授课。据此,法院判决南江县某中心应退还3.14万元给原告。合同中暗藏的各类“陷阱”,让维权之路面临阻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王亚霈指出,部分“陪跑”机构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如“甲方不得以‘服务效果不佳’等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款”,此类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机构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同时,一些合同中使用“指导”“提供框架”“运营技巧”等模糊表述,使服务质量难以界定,一旦出现纠纷,商家易声称已履行“指导”义务,而消费者则难以举证证明对方服务未达标。如何避免陷入“陪跑”纠纷?王亚霈建议,年轻人签合同时,要仔细审核条款,拒绝不合理格式条款,明确服务内容和可量化指标。同时,妥善留存合同、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若发现服务与承诺不符,应先与机构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更易获得法院支持。业内人士提醒,自媒体变现没有捷径可走,广大创作者切勿轻信“陪跑”机构的夸大承诺,警惕各类付费陷阱,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专栏2026-05-18 -
辽宁省沈阳市的李先生经熟人介绍,通过某APP进行投资理财。在投资微信群中“导师”的指导下,他还到金店购买黄金,希望邮寄黄金追加投入。沈阳警方得知线索后,火速前往金店劝阻,帮李先生避免了巨额损失。电信网络诈骗中,冒充熟人诈骗和虚假投资理财诈骗两类案件较为突出。这些案件有何特点?应该如何防范?沈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新型案件侦查大队政委张宏大介绍,沈阳市公安局掌握的数据显示,2025年,沈阳共发生冒充熟人类诈骗案件417起,损失金额在全部电诈案件损失中占比3.57%;发生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414起,损失金额占比却高达全部电诈案件损失的25.57%。换句话说,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虽然发案数量与冒充熟人诈骗相当,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却是后者的7倍多,平均每起案件损失超过20万元。张宏大介绍,冒充熟人诈骗案件单起最大损失139万元,受害人年龄最大92岁,最小仅14岁;虚假投资理财诈骗案件单起最大损失380万元,受害人年龄最大80岁,最小17岁。冒充熟人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信息,伪造亲朋好友的社交账号,以“急用钱”等理由要求汇款;或者直接给受害人打电话,谎称受害人家人遭遇紧急情况。受害人中招一是由于信任惯性,对“熟人”缺乏核实意识,尤其是当对方能准确说出姓名、单位等细节时,戒备心会下降。二是由于情急失察。骗子常制造“时间紧迫”等情境,利用焦虑心理挤占理性思考空间。三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或追问。虚假投资理财诈骗案件中,骗子会反复诱导受害人追加投入,直到榨干受害人所有积蓄甚至让受害人借贷。此种诈骗手段往往利用了人们“趋利”的心理:一是“暴富幻想”。对高收益缺乏抵抗力,忽视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基本常识。二是“沉没成本效应”。尝到甜头后越投越多,即使产生怀疑,也不甘心放弃已投入的资金。三是从众心理。骗子安排“托儿”制造“大家都在赚钱”的假象,影响受害人判断。张宏大提醒,要提高警惕,牢记“不轻信、不转账、必核实”。无论对方语气多急迫,只要涉及转账汇款,务必通过原有联系方式或当面与本人确认,建议家庭成员之间约定一个暗语或特定的核实口令。投资理财中,要牢记“不贪心、不下载、不汇款”。凡是承诺“稳赚不赔”“保本高息”的都是诈骗,切勿扫描陌生二维码或点击链接下载所谓的理财APP。张宏大特别提醒老年人,进行大额投资前,尽量与子女沟通。“熟人借钱,见面再谈;暴利理财,十有九骗。如遇可疑情况,请立即拨打96110反诈专线。”张宏大说。
专栏2026-05-18 -
一通视频电话打来,对面是许久未见的“孙子”,熟悉的面容和声音,焦急地诉说自己出了急事,需要5万元周转;去银行转账,工作人员却提示账户存在风险,给孙子拨去电话确认,对方大吃一惊:“我根本没跟您要过钱!”这是发生在郑州市民李奶奶身上的真实案例,是骗子使用AI换脸和拟声技术伪造了李奶奶孙子的形象进行诈骗。眼下,一些基于AI技术实施的新型欺诈正以更隐蔽、更精准的方式侵蚀老年人利益。这些不法分子是如何借助AI精准“围猎”老年人的?互联网平台、家庭、社会应当如何行动起来,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安全感?记者进行了采访。“AI让骗子更省事了”家住浙江的小米发现,奶奶最近点赞的视频不太对劲:“基本都是AI生成的数字人,一口一个‘姐姐’,让老人点赞点关注、进直播间买东西。”最让她担心的是,奶奶对视频深信不疑,“视频里的人说什么都信,有时还为此和家人吵架,好像那些才是自己的亲人。”这样的新闻不在少数。有的老人迷上短视频里长相帅气、频繁嘘寒问暖的数字人,茶饭不思,手写情书;有老人对AI换脸“名人”“专家”的推荐语深信不疑,花大价钱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医疗设备……公安部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超百亿元,仅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AI换脸、拟声诈骗案件数量就环比激增45%,其中老年群体受骗占比达38%。老年人为何成为AI诈骗受害“重灾区”?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封瑜处理过大量涉老年人网络侵权案件,据她观察,当前许多老年人在线时间变长了,但甄别骗局能力很有限。截至2025年12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用户规模达1.73亿人,老年群体互联网使用率超过53%,其中不乏智能手机的深度用户。触网带来了方便,也增加了风险。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的《涉老年人网络消费类案件司法保护白皮书》(后称“白皮书”)显示,2018年9月至2025年9月,该院共受理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消费纠纷案件1009件,案件量年均增长率达23.5%,覆盖老年人日常生活消费各个领域。“许多老年人虽然高频使用互联网,但习惯于依赖过往社会经验,相信‘眼见为实’‘见面三分亲’,根本没想到技术已经发展到了可以换脸、模拟音色的程度。”封瑜说。白皮书指出,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排解、健康焦虑等“精神空巢”下的特定心理需求,易被不良商家利用。一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良营销乃至诈骗往往瞄准老年人此类心理,过去是通过送鸡蛋大米、随叫随到、嘘寒问暖拉近关系,现在AI让骗子更省事了,他们甚至不需要线下出面,几分钟生成一个视频,就可以几十个账号同步发给很多老人。不愿掉队反“中招”还有一些老年人不愿被时代抛下,渴望学习新技术,但在追赶、学习的过程中,骗子反而有机可乘。在某消费者服务平台上检索“AI”“老人”等关键词,会出现不少涉及“AI培训”的投诉案例,金额从几百元到近万元。被投诉的商家往往打着“零基础学AI搞钱”等广告旗号,标榜“任何年纪都能学会”,承诺“包教包会”“没赚到钱就退费”。但实际上这些课程要么复杂低质、不适老,要么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货不对板”,甚至“收割完学费就走人”。2026年初,杭州退休职工刘大姐在短视频平台刷到题为“只需一部手机,借助AI技术就能轻松躺赚美金”的直播间,累计向对方转账52.8万元,最终血本无归;86岁家住上海的王先生也遭遇了类似骗局,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才追回钱款。还有公开案件显示,有“老师”甚至公开传授开通分期付款的具体操作步骤,诱导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办理网贷支付相关课程费用。这些AI培训类骗局为何能精准“收割”老年人?有分析指出,一方面,不法商家深谙人性弱点,利用老年人的养老经济焦虑,利用虚假收入截图等进行煽动、引导,让人防不胜防;另一方面,一些经济水平与教育水平相对较高的老年人担心被时代抛弃,有学习AI的意愿和热情,但数字素养和防风险意识不足,致使上当受骗。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此类问题的监管、追责也存在一定困难。在一则关于“诱骗80岁高龄老人购买AI剪辑课程”的投诉中,由于老人不会一次性转账,分多次用红包形式向商家付款,没有开发票,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封瑜告诉记者,在涉老年人网络消费类案件中,“证据固定难”是一个常见现象。“很多老年人本身更喜欢打电话,不容易留下文字记录;有商家会以‘让孩子看到,会担心你乱花钱’等为由,引导老人删除聊天记录;还有不法分子以优惠、返利、小礼品等为诱饵,引导老人暴露个人信息,进而将交易转移至微信群等私域空间内,脱离平台监管。”封瑜说。谁来撑起“守护伞”?面对AI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政府部门、街道社区、互联网平台等需要形成合力。作为最贴近老年人生活的基层组织,社区应主动发挥作用,收集老年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痛点,整合街道辖区内的专业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讲与普法活动。3月30日,南京市鼓楼区中央门街道观音里社区举办了一场以“揭秘AI诈骗,守护财产安全”为主题的普法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现场拆解“AI伪装亲友求助”等典型骗局的运作逻辑,随后与独居老人互动,给出“约定家庭暗语”“不轻易在社交平台发布自己的照片语音”“有不确定的信息先联络社区网格员”等实用防范建议。互联网平台承担多重责任:应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如果算法持续向用户推送已被证实为虚假的内容,如明星已经公开辟谣的信息,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明确面向老年人群体的服务平台应承担更高的审核义务。封瑜指出,售卖医疗器械与保健药品、提供居家养老等服务的平台有责任加强审核,为老年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商品和服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郑军建议,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基础上,出台涉老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评估和问责条款,明确利用AI技术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属于法定从重情节,强制平台对涉老内容实施更严格的算法审核。他还建议设立涉老线上消费“冷静期”,对私域营销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平台也不能只是“被动防御”,更应主动作为,如根据老年人的媒介使用习惯,设置“长者模式”“银发模式”等,在用户申报年龄、性别、喜好等信息后,精准推送反诈提示、优质普法内容等,用技术保障老年群体权益。在司法层面,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明确对跨境电诈、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针对老年人作案等重点情形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封瑜表示,面对AI“围猎”,仅靠单一主体加强防范远远不够,需要社会不同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比如,检察院可发起公益诉讼,帮助老年人维权;消费者协会接到老年人投诉后,可及时跟进案件线索,推动问题解决;家庭可以多一些耐心和陪伴……各方都积极主动行动起来,才能为老年人撑起AI时代的“守护伞”。
专栏2026-05-12 -
新媒体快速发展的当下,自媒体“陪跑”服务悄然兴起。不少机构宣称,可帮助创作者从零开始建立账号,提升影响力并实现变现。 近日,多名受访者向记者反映,“陪跑”机构在签约前往往以“快速起号”“月入过万”“精准变现”等极具诱惑力的话术吸引学员,但实际服务质量与承诺脱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学员在缴纳费用后,并未获得对方承诺的服务水准,维权遇阻。“陪跑”成“虚跑”相关乱象亟须关注。 2025年12月,做语文培训工作的00后王萌(化名),为提升小红书账号流量,找到一个名为“星洁老师”的博主咨询“陪跑”服务。几番沟通,当月25日,她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一家咨询工作室签订“陪跑”合同,缴纳首月费用2980元。 “交完钱之后,她让我跟她的运营(人员)对接,让运营(人员)带我,每周告诉我怎么拍。”王萌说。 在云南从事英语培训工作的85后胡敏(化名),也被该博主“一个月就可以起号,通过小红书获得客资”的承诺吸引,于2026年1月12日签订合同,缴纳2980元学费,“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做流量推广,扩大招生范围”。 然而交钱之后,两人发现,实际服务与对方承诺相去甚远。胡女士说,机构仅要求她们完成账号注册、完善信息等基础操作,提供一些对标账号让其模仿,并未教授有价值的运营技巧。胡女士觉得,自己花钱是想学“真本事”,但这些账号和信息自己在网上就能找到,也不需要花钱。 “直接在网上讲题,谁还来找我花钱上课?可运营还是让我拍讲题视频。”王萌对此感到很不满意。 4月11日晚,记者联系到上述工作室经营者曹某。她表示,已提供相应服务,对网上的质疑不作回应。记者于次日加入相关微信群再次发问,很快被踢出群聊。 4月15日,记者以“英语老师”的名义联系上该团队一名男性客服。他介绍,“陪跑”业务一般合作3个月,第一个月是“起号期”,“账号能达到一两千粉丝,后台能有很多咨询,这个肯定没问题”;第二个月是“转化期”,把咨询转化成生源;第三个月是“打磨期”,双方沟通如何更好变现。 “我们把选题给你,跟你说怎么做,脚本都给你准备好,你这边直接执行就可以了。”这名男性客服承诺,到时会组建专属服务群,剪辑师、文案专员都在里面,会给出专业建议。 受访者均表示,该团队类似的承诺与他们实际经历不符,“签合同前的承诺和实际服务相差非常大”。 胡敏表示,交费之后她按照机构指导运营账号,但账号流量始终没有起色,曝光数和观看数反而有所下降。2026年2月7日,胡女士在服务群中要求退费。当天,“老师”私信回复她:“直接走法律程序吧,我们合作这么多老师,这种情况我们还真是第一次遇到。”此后,胡女士无法再联系到对方,从2月9日到3月28日,她发送的多条消息均石沉大海。 天眼查显示,这家咨询工作室已被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原因是“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黑龙江某高校大三学生曹同(化名)也遭遇过类似情况。2023年11月,他无意间点进一个主播主页,该账号有3000多粉丝,简介写着“教学简单,小白、宝妈私信可做”。 他私信咨询后,对方邀请他参加一场40多分钟的线上课程。授课者称,前5名付100元定金者,3090元就能拿下原价4000多元的课程。 曹同交了定金、付了尾款。但双方未签订任何合同,“当时压根就没想到合同,双方也都没提这回事”。 机构承诺会教他运营账号、提供素材。曹同付款当晚,在“老师”指导下,注册了一个新账号,发了一个“老师”转来的视频。第二天上午,让他颇为惊喜的是,这条视频获得十几万次播放、1000多点赞、200条评论。他继续按照“老师”指导,按时发视频。可一周后,“我发的视频播放量直线下滑,只有100多”。 曹同称,“老师”之前还承诺,“一个月轻松涨粉10万+”“一部手机在家实现月入1W+”,但自始至终仅向其提供视频素材,并未教授涨粉、粉丝维护等核心技能。 在曹同提出退款后,对方初期同意,后续却失联。他发送的数十条消息均无人回复。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查到不少类似案件。2025年2月20日,陈某为学习自媒体运营技能,与四川省南江县某中心签订《私教服务合同》,并支付3万多元学费。合同签订后,陈某称该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授课并提出退费。退费过程不顺利,陈某将南江县某中心起诉至法院。 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合同约定“二对一单独指导”“每月一对一授课4节”。但南江县某中心对接人孟某通过微信回复陈某:“我们的私教学员根本就没有什么一个月4节大课给大家上”。通过双方的聊天内容,足以认定南江县某中心未按照合同进行授课。据此,法院判决南江县某中心应退还3.14万元给原告。 合同中暗藏的各类“陷阱”,让维权之路面临阻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王亚霈指出,部分“陪跑”机构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如“甲方不得以‘服务效果不佳’等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款”,此类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机构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同时,一些合同中使用“指导”“提供框架”“运营技巧”等模糊表述,使服务质量难以界定,一旦出现纠纷,商家易声称已履行“指导”义务,而消费者则难以举证证明对方服务未达标。 如何避免陷入“陪跑”纠纷?王亚霈建议,年轻人签合同时,要仔细审核条款,拒绝不合理格式条款,明确服务内容和可量化指标。同时,妥善留存合同、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若发现服务与承诺不符,应先与机构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更易获得法院支持。 业内人士提醒,自媒体变现没有捷径可走,广大创作者切勿轻信“陪跑”机构的夸大承诺,警惕各类付费陷阱,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专栏2026-05-12 -
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监管将更加严格。4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虚假就医等欺诈骗保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明确重点打击行为,欺诈骗保有了更细认定标准对于欺诈骗保的认定,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在新闻发布会上做了详细解读。“车接车送”“减免费用”“赠送米面油”等医疗机构诱导患者住院的手段,都属于骗保范畴。通过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服务等方式组织人员就医购药的,认为存在骗保目的。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以骗保为目的,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仍然协助其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我们在监管中曾发现,有药贩子同时拿着十几张医疗保障凭证到某医院开药,而医务人员没有核对任何身份信息或委托手续,就直接配合开药,这就属于‘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可以认定为骗保。”顾荣指出。《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欺诈骗保的认定情形: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说服、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服务)等方式,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法收购、销售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以骗保为目的,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仍然协助其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DRG/DIP下“高套”“低编” 可认定违法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司长蒋成嘉表示,过去实践中,DRG/DIP支付方式下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基金损失计算一直是个难题。哪些是DRG/DIP支付方式下的违法行为?违规金额是不是损失?DRG/DIP付费下损失怎么算?对此,《实施细则》明确,在按病种付费下,采取高套或低编病种(病组)编码等违反医保支付方式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关于基金损失金额,细则明确将因违法行为导致基金多支出的部分认定为基金损失,明确“医保基金损失总金额能够精确计算的,应当逐笔精确计算损失额后加总计算。经充分调查,基金损失仍然无法核定的,可以采取按比例综合核算等方式计算”,对于损失的认定,提供了三种认定方式:一是差额计算法,即计算应当编入与实际编入两个病种之间的支付标准差额,这适用于最常见的高套低编情形。二是比对计算法,即计算应当编入病种与按项目付费计算的差额,适用于高倍率、特例单议等复杂的情形。三是兜底条款,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形保留了依法处理的空间。关于基金损失时点,细则也予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以“申报”和“拨付”两个要件共同确定;个人则区分联网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情况分别认定。“驾照式”记分管理,个人责任进一步压实2025年起,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实施“驾照式”记分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介绍,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已暂停或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558人次,对一批违法违规人员予以记分。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医保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务人员一旦违规,将被记分、暂停甚至终止医保支付资格,处罚结果全国联网联动。
专栏2026-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