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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赋能妇女就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助力妇女就业发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融资支持,为女性创业项目落地提供保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女性创业者适当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拓宽妇女就业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展供应链票据业务。优化教育培训金融服务,提升妇女就业发展能力。用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范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支持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等培训机构的融资支持,探索“培训+信贷”模式,支持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金融知识素养。《实施意见》强调,健全保险保障机制,夯实妇女就业发展的健康基础。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各阶段妇女需求,优化投保病种年龄、保障时间、保费等要素。推广“四癌”等女性特定疾病专项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完善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保障体系,支持创新妇女灵活就业保险,加强商业保险与生育保险有效衔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妇幼健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防止模型算法中的性别偏见,提升获客、风险评估能力和贷款审批效率。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充分整合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信息,优化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促进信用贷款投放。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妇女创业贷款提供风险支持。综合运用风险代偿、财政贴息、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以妇女为主导的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健全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创业的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与宣传推广。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妇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推动《实施意见》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支持妇女就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有力支持妇女就业发展。

    专栏 诚信文化
    2026-07-08
  •  当事人杨某在求职申请表及简历中,将多次短期就业经历“美化”为两段长期工作经历。2024年1月,公司以杨某在求职时未如实填写工作经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杨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法院认为,劳动者负有如实说明的法定义务,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6月16日《扬子晚报》)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厘清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劳动关系的刚性约束。求职过程中,简历不仅是个人能力的展示,更是确立劳资互信的基石。工作经历、学历背景等信息,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作出准确的录用判断。杨某试图通过“美化”简历掩盖频繁跳槽的事实,本质上是用虚假信息误导用人单位,破坏了职场信任的根基。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劳动合同法虽未直接列举简历造假情形,但“诚实信用”作为民法基本原则,贯穿劳动法律关系始终。用人单位基于错误信息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有权在发现真相后依法解除,且无需承担解除责任。这意味着,求职者若将简历当作“画布”随意修改,一旦被识破,不仅可能失去工作机会,还可能面临法律追责。现实中,像杨某这样热衷于“简历美容”的大有人在。有人夸大工作年限,有人虚构项目经历,有人隐瞒离职的真实原因。不少人抱着“小改无伤大雅”的侥幸心理,认为这只是为了增加面试机会的“包装手段”。殊不知,职场信用如同玻璃,一旦破碎便难以复原。对于企业而言,招录一名“注水”员工,不仅增加了招聘和培训成本,更可能因人员不稳定而打乱整个团队的部署;对于求职者而言,即便靠造假侥幸入职,也可能因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职业稳定性差被辞退,甚至留下不良职业记录,对未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起判决实际上给劳资双方都上了一课。一方面,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招聘审核机制。不能仅依赖简历上的文字,而应通过背景调查、社保记录核查等手段,去伪存真,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用工风险。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求职者必须守住诚信的底线——能力不足可以通过学习来弥补,经验欠缺可以坦诚沟通来争取机会,唯独造假是职业生涯中无法修补的“硬伤”。简历“美化”绝非求职的捷径,而是潜藏风险的陷阱。对于每一位职场人来说,最硬核的竞争力从来不是编造出来的光鲜履历,而是脚踏实地积累的真才实学。唯有以真实为底色,以诚信为准则,才能在职业道路上走得稳、走得远。

    专栏 诚信文化
    2026-07-08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我国首个集贸市场计量信用评价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提到缺斤短两的现象,人们下意识想到的是“秤准不准”,因此监管力量应主要集中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突击抽查上。然而秤具可以今天调准、明天作弊,监管难免陷入“查时合格、查完复原”的拉锯战。更关键的是,目前我国约有2.7万家集贸市场,涉及约200万经营户。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体量,若没有一套以信用为核心的长效约束机制,若消费者走进菜场需要时刻提防“鬼秤”,市场声誉没有保证,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健康生态。针对这一现象,《规范》明确,从单纯的“管秤具”,变成“管商家、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并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市场享受“无事不扰”的信任监管和政策扶持。这样的制度安排,将失信成本大大提高——不再是罚钱了事,而是整个市场的信用等级的逐渐降低,后续面临的可能是公开曝光和退市风险。当“缺斤短两”真正成为商户不能碰、不敢碰、不想碰的禁区,公平交易便获得了制度层面的刚性守护。更深层的变化还在于,新规重塑了市场主办方的角色定位。过去,许多集贸市场的主办方满足于做一个“收租者”,摊位租出去便万事大吉,对经营户的计量行为疏于管理。而此次出台的评价体系将基础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等指标牢牢绑在市场主办方身上,市场的信用等级直接与主办方的管理责任挂钩。这意味着,主办方若再对摊位上的“鬼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付出的代价将不再是口头警告,而是信用降级乃至退出市场的惨痛后果。主办方将从被动的场地提供者转变为主动的日常管理者,真正承担起维护计量秩序、甄别失信行为、化解消费纠纷的主体责任。说到底,守护集贸市场的公平交易,就是守护百姓的“菜篮子”。长远来讲,促进集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

    专栏 诚信文化
    2026-06-25
  •  网络测评以公信立身,招牌砸了,再大的流量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资格替消费者说话。针对网络测评存在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以及测试环节不规范、使用非标准方法、资质缺失等问题,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6月8日公布《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下称《规范》),提出针对性要求,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据6月9日央视新闻客户端)。买东西前先刷测评,已成为许多消费者的习惯。消费者相信测评,信的是它承诺的独立、客观、有据可查,能给出跳出商家自卖自夸的第三方答案。然而,这份信任究竟建立在真实测评还是利益驱动之上?一些测评账号以流量变现为首要目标,与被测品牌深度利益捆绑,接受赞助甚至直接带货,外壳是独立测评,内核却是付费推广,而屏幕前的消费者浑然不觉。这类“隐形带货”的要害,在一个“藏”字:以测评之名掩盖利益关系。它的危害是双重的:对消费者来说,它以第三方评价的名义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让消费者失去理性决策的前提。对未付费参与测评的企业而言,很可能因为缺乏宣传支撑而处于竞争劣势。而且,一旦付费测评成为行业“潜规则”,产品本身的质量优劣很可能让位于公关预算的多寡,反而让踏实做产品的企业落了下风。如果说“藏”是隐瞒利益关系,那么测评领域的另一类乱象,则坏在一个“装”字:把不专业装扮成专业。有些测评者以体验冒充测试,把个人感受包装成权威结论。消费者以为看到的是专业结果,而实际上只是博主的一家之言。部分测评者还选择性展示数据,采用非标准方法或引用无资质检测报告,以看似专业的形式得出不客观结论,误导消费者。测评行为若违法违规,测评者可能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比如,测评带货不标注广告,触碰广告法红线;以虚假测评恶意贬损竞品,为合作商品引流,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断章取义地引用检测报告或以不同标准对同类产品进行横向比较,误导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也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于这些乱象,《规范》亮明原则:网络测评必须是依法依规的专业行为,绝不能沦为营销噱头。根据《规范》的规定,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通过网络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并在测评内容中附加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机构开展测试,明示测试依据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保留测试记录;仅凭主观感受对产品进行评价,须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等内容,不得以主观感受混淆测评性质。规定已经明确,但执行仍面临挑战。网络测评内容量大面广、形态多样,监管部门难以全部甄别。网络平台作为测评内容发布与传播的直接载体,在内容识别、流量干预、违规处置等方面有信息优势与技术能力,理应加强网络测评内容管理、严格处置违法违规信息、畅通侵权投诉渠道。这是平台的本分,也是《规范》落地的关键。说到底,网络测评以公信立身,招牌砸了,再大的流量也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经得起检验,才有资格替消费者说话。

    专栏 诚信文化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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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职者,警惕这些虚假招聘陷阱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前提要先过付费培训一关;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招满”为由指派他处,岗位、薪酬均与约定不符;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并支付高额违约金……最近,四川省成都市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介等虚假招聘行为,发布了一批违法案例,其中“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等诈骗手段尤为典型。欲求高薪,先贷高息成都某科技公司及其3家关联公司发布招聘广告,以“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高薪招聘员工为噱头,使用固定话术引诱求职者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高额利息的消费贷款作为“培训费”支付给公司,培训结束后通过包装简历或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求职者推送到与招聘描述严重不符的岗位入职,并要求求职者签署声明以规避前期诱导贷款的违法事实,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相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认定上述行为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虚构岗位,廉价转派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润滑设备公司签订任何委托招聘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两家公司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应聘后,涉事公司以“已招满”为由,诱导求职者前往省外务工,并承诺期满后安排回原招聘单位工作,而在省外务工报酬与招聘信息宣称不符,引发求职者投诉。相关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罚款和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诱导签约,高额赔付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求职者如违反指定条款,公司有权不退还求职者已缴纳费用,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经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该公司并无真实招聘岗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罚款。求职小贴士:相关执法部门针对上述典型案件提示,“招转培”“培转贷”等新型套路贷诈骗已成为目前主流的求职诈骗手段,不法公司或机构以高薪岗位为诱饵,诱导求职者参加培训并办理高额培训贷;承诺“高薪岗位”“优厚待遇”的所谓“好工作”,极有可能是虚假招聘诱饵。此外,还有企业通过网络招聘平台进行非法职介并收取高额求职指导费。求职者应对“本地岗位已满、推荐外地高薪岗位”等话术保持警惕,对于所谓“央国企就业指导”“内部渠道”等宣传保持理性判断,并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不轻信高薪诱惑,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前付费、贷款等要求。同时,对于“培训合同”“实训协议”等要仔细甄别、审慎签署,避免上当受骗。若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侵害就业权益的情况,务必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及时向人社、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投诉。

    专栏 风险提示
    2026-07-08
  •  6月10日,“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月启动。公安部通报的反诈预警显示,犯罪分子使用专门诈骗APP实施远程盗刷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大新特点。近期,恰逢“618”大促,抢红包、扫码领优惠、下载返利App成为高频操作,殊不知有的行为可能正在为骗子“开门”。一张“邀请函”,骗走7万多“618”大促期间,陆女士收到一件并非自己下单的快递,里面是一张“平台专属618邀请函”,标注可领取好礼、参与家电抽奖。陆女士扫描二维码后,客服先以小额刷单返利骗取信任。两次顺利回款让她彻底放下戒备。随后,骗子以“手机无法操作刷单系统”为由,哄骗她购买安卓手机、下载非正规App,又以“NFC远程刷卡”为借口,骗取银行卡号、密码,诱导她开启手机NFC功能贴近银行卡完成转账。陆女士累计被骗7万余元。资料图片“陌生快递+二维码”是近期高发的新变种。骗子批量邮寄印有平台标识的礼品卡,上面印有二维码诱导“扫码领奖”等,利用快递站取件码制造迷惑性,诱导消费者扫码。一旦扫码,要么被拉入刷单群,要么被诱导下载涉诈App,为后续盗刷铺路。伪红包钓鱼也是常见套路。李女士曾收到“某品牌618预售立减300”的短信链接,点击后手机被植入木马,次日支付宝账户被转走8000元。骗子通过社交平台投放“618红包雨”链接,页面模仿官方领红包界面。一旦点击,要求填写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或提示“支付1元激活红包”。提交后,个人信息被倒卖,银行卡可能被盗刷;支付1元实则可能开通免密支付,后续被大额扣款。屏幕共享是当前最危险的手段。“您的快递在运输途中损毁,可进行5倍赔付”“系统误扣了会员费,提供银行卡号帮您追回”——这些电话背后,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你的订单信息,冒充客服,诱导你下载涉诈软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一旦屏幕共享开启,你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就全部暴露在骗子眼前,远程操控转走资金。守住钱袋子,记住这四条红线公安部提醒,犯罪分子大量使用专门诈骗App实施远程盗刷,这些App往往藏在你手机的某个角落。所以,在开启“买买买”模式前,请花几分钟对手机进行一次“安全体检”。以下四条“红线”要牢记:陌生快递不扫码,不明链接不点击。正规平台的活动均在官方App或网站内进行,不会通过邮寄卡片、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填写敏感信息。收到非自己下单的快递,直接拒收或丢弃。手机NFC功能,不用时请关闭。不要随意借助NFC进行陌生支付操作,更不要轻信“远程刷卡”等借口。下载软件时严控应用权限,避免恶意软件获取NFC使用权限。屏幕共享,坚决不开。任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的“客服”都是骗子。官方客服不会索要密码、验证码,也不会要求下载不明软件。验证码就是钱,谁要都不给。关闭小额免密支付,设置银行卡单日消费限额。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拨打银行客服挂失银行卡,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拨打110报警。

    专栏 风险提示
    2026-07-08
  •  一年一度的全国高考已落下帷幕,涉考诈骗进入高发期。“提前查分”“内部指标”“修改分数”“发放助学金”……各类骗术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编谣言、设骗局,精心埋下各类陷阱。记者梳理了几类常见的诈骗形式,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收到“作弊”短信,切勿盲目轻信“你在高考过程中被监控发现有作弊行为,考试成绩将被取消……”高考后,有考生收到“某教育部门”“某招生考试机构”等发来的短信,被告知其在高考中存在作弊行为。这是不法分子利用考生的恐慌心理,诱导其点击网址链接或下载APP支付“罚款”,或以缴纳费用或保证金等说辞诱导考生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可能给考生造成财产损失。对此,教育部提醒考生,考后切勿轻信任何涉高考作弊的短信、电话,尤其不要轻易点开相关链接。收到此类短信请第一时间向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如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提前“查分”“改分”?链接暗藏玄机李同学在高考后收到一条短信:“您的高考成绩已可查询,点击链接输入准考证号即可提前查看。”他点击链接后,页面提示“系统异常,需重新登录”,要求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验证码。李同学按系统提示操作后,很快就发现银行卡被盗刷2万余元。每年6月中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会陆续公布各地的查分时间,考生应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各省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本地政务服务APP及阳光高考平台按时查询。考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给考生的短信均不附加网址、链接,只是提醒考试查分渠道。如收到带有链接的短信或网址,请考生一定提高警惕,如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同时,专家提醒,高考的相关数据经多重加密备份,系统防入侵等级高,所谓的“黑客改分”“内部操作”均为骗局,考生切莫因一时心急,轻信这些违法手段,上当受骗。理性填报志愿,警惕高价辅导“花2万元请‘专家’推荐的学校,孩子一个都没录取上。”去年,来自北京的考生家长张女士吐槽,某培训机构声称拥有“独家大数据”,能精准预测录取概率,结果推荐的院校与考生实际情况完全不符。高考结束后,一些机构打着“志愿填报专家”“大数据精准预测”的旗号,收取天价咨询费。近年来,还出现了利用新技术包装的骗局,如培训机构鼓吹付费“AI志愿填报”,承诺精准投档、零滑档。实际上,这些所谓的AI算法仅基于历年公开分数线进行简单套用,盲目依赖此类服务极可能导致填报失误落榜。专家提醒,每年高考填报志愿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都会发布当年高考成绩统计情况、近年来各高校录取情况等,高校也会介绍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和往年录取参考信息,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信息”“内部数据”。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也可拨打各地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目标院校咨询电话等了解相关政策。领取助学金要先交“手续费”?不可能!“恭喜您,您的孩子获得高考优秀考生助学金,请尽快联系领取。”考生家长赵先生去年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对方自称“教育部工作人员”,称孩子获得5000元助学金,但需要先交500元“手续费”才能激活账户。赵先生觉得不对劲,向当地教育部门核实后确认并无此事。“助学金诈骗是考后诈骗高发类型之一,尤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公安部刑侦局反诈专家介绍,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所有奖助学金的发放均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不会要求提前缴纳任何费用,更不会索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警方提醒,凡是接到自称“教育部门”“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或缴纳费用的,一律是诈骗。面对此类情况,考生和家长应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联系求证、核实真伪。提供补录名额、“内部指标”?骗局!赵同学2023年参加高考,因考试成绩比某大学的分数线低0.5分,未被录取。不法分子彭某与赵同学进行联络,声称可以帮其办理该学校的入学名额,办不了入学就退还所有费用。其间,彭某通过编造各种请客送礼、购买入学指标等谎言,先后从赵同学处骗得40600元。高考出分后,此类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声称有特殊关系,可以通过“走后门”“搞特殊”的办法实现“内部指标”“降分补录”。对此,教育部发布的“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等,因此,“低分花钱进名校”一律是诈骗。高考是阶段学习的终点,更是人生征程的新起点。面对涉考骗局,全社会应形成反诈合力:学校要结合真实案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观念;家长要保持清醒头脑,摒弃焦虑与侥幸心理,遇到涉分、录取、缴费等问题务必多方核实,坚决不向陌生账户转账;网络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清理涉考虚假信息与诈骗广告;监管部门则需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公安部反诈中心提醒,一旦遇到涉考虚假信息、诈骗行为、违规招生宣传等情况,务必第一时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宣传截图等证据,及时向学校、教育考试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牢记96110反诈预警专线、110紧急报警两个号码,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守护纯净、公正的高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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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5
  •  一通“医保异常”的电话,险些让长春市民刘阿姨的189万元养老钱打了水漂。面对民警,刘阿姨起初只承认卡里有1万多元钱。然而民警发现,她的手机已被骗子远程操控。一场紧急止付行动,刻不容缓。“医保异常”来电步步惊心民警保住189万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陈盛林:她接到一个自称是医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对方说她名下有两个医保账户,需要消除一个。说你要是不取消这个账户,可能会对你医保账户或是余额,还有对你以后的使用涉及违规违法。民警介绍,刘阿姨在退休之前有一个职工医保账户,但因工作单位欠缴医保费不能正常使用,后来她又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听对方说出她有两个医保账户的事,刘阿姨信以为真。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陈盛林:刘阿姨就按照对方的提示,点击下载链接,安装了远程软件,并配合进行了刷脸操作。查看刘阿姨的手机短信,发现有多条银行给她发送的验证码,说是正在绑定银行卡。收到验证码短信,就是骗子要用他们自己的手机来绑定被害人的银行卡,骗子就可以在他所在的地方进行消费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刘阿姨一开始并没有说实话,经民警一再劝说,刘阿姨才说出她名下有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卡上存有100多万元,并且两张银行卡都按诈骗分子的提示进行了验证码操作。民警当即带领刘阿姨紧急赶往这家银行。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陈盛林:情况特别紧急,从接到线索到处理结束,大概用了半个小时,当时一心想着必须要把钱保护到银行卡中。因为这个钱一旦被转出去,很难再找回来。随后,民警又带着刘阿姨赶到另一家银行,由于处置及时,另一张银行卡内的一万多元存款也被成功保住。诈骗分子远程操控手机7000多元瞬间转走民警介绍,近期利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频发。就在成功保住刘阿姨189万元存款的当天,张女士也遭遇了几乎完全相同的骗局。当天,长春市的张女士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接到了一个自称“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以医保账户异常、可能面临处罚为由,诱骗她下载软件进行操作。起初,张女士并没有起疑。被害人张女士:让我输入银行密码,说怕银行自动扣费,帮我办理拦截,他让我输吉林银行,我就把密码输进去了;他说你还有几个银行,我就说有个农业银行,农业银行也输了密码;输完了以后,他又问我,你还有银行账户,这个时候我就反省了,我拿起手机就往派出所跑。经银行确认,张女士这张银行卡内原本有1万多元,其中7600多元已经被诈骗分子转走。她名下的另一张银行卡内有3000多元余额,由于及时挂失,避免了进一步损失。民警介绍,在他们处理过的同类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大多数是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诈骗分子通过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精准利用老年人害怕违规受罚的心理实施诈骗。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曙光派出所民警陈盛林:主要是抓住被害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诈骗分子能轻易地诱导被害人点击陌生的链接。而且诈骗分子制作的网站仿真度非常高,在页面上能看到国家医保局的字样,让受害的老年人信以为真。虽然诈骗分子没有要求老年人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告诉他,但是在老年人点链接、下软件的时候,骗子已经在远程看你的屏幕了,甚至是远程操控你的手机,把手机里的钱转移出去。警方提示,不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陌生软件,是防骗的关键。一旦发现自己正在遭受类似电信诈骗,要第一时间报警或前往当地派出所申请紧急止付,早一秒,可能就保住了自己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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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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